最近,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逐渐成为路面上时尚酷炫的代步工具,但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日前,上海警方开始对电动平衡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了集中整治。
据了解,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叶佳磊表示,平衡车也好,电动滑板车也好,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那肯定属于滑行工具,而对这类工具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能上路行驶,只能在那种封闭的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使用。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据相关测试,在18公里时速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手指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而平衡车依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则长达8秒。
2015年7月,上海一名驾驶电动滑板车的年轻人曾因为刹车不及,将一名行人撞倒致死,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死者家属65万元。
在国外,一些国家规定更加严格,比如日本,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不但不能上路行驶,还必须配备刹车、方向灯,车主还需要拥有相应的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