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被电信诈骗致死:正式提起公诉
  • 上方文Q
  • 2017年04月17日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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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官方网站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于2017年4月17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峰、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

经调查,被告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

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2016年8月19日晚,陈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诈骗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学生徐玉玉9900元钱。

徐玉玉发现自己被骗后,与父亲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回家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入医院抢救,8月21日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认为,徐玉玉应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女大学生被电信诈骗致死:正式提起公诉

该案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侦查难度大,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确保案件顺利办理。

本案由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侦查终结,于2017年2月28日移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于2017年3月2日报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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