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制被重提 中国游戏何时能实现分级?
  • 随心
  • 2016年08月20日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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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因为号称“最强手游新规”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的通知》实施在国内游戏圈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8月初,游戏从业者联名向有关部门提交了《致国务院:关于对广电总局<规定>和<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矛头直指广电游戏版号新规与2月份颁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这次联名建议的发起人巨斧陈宇还在社交平台上为呼吁建立游戏分级及审核制度发起“众筹”,众筹并不是为了筹集资金,而是要筹集国内“支持度”。在提交国务院的建议书中也给出了建立合理的游戏审批制度和合理的游戏分级制度的详细建议。

游戏分级再次被提起

游戏分级其实是一个老话题,从中国游戏的网游时代开始,国内关于游戏分级的争论就已经存在,而且屡屡和未成年人保护联系在一起,早在2004年7月7日,由中消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等联手发起的“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网络游戏环境”公益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就已经宣布将在我国建立游戏软件分级制度。然而,时至今日,政府仍然没有颁布、实施相关制度。

随后网游迅猛发展,网络游戏成为家长和社会眼中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事物。2008年China Joy上,一向喜欢语出惊人的巨人网络董事长史玉柱提出了“孩子沉迷网游并不应该只针对游戏和游戏公司,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实行游戏分级制”,并表示,如果可以的话,自己的网游永远不碰未成年人市场,“假如网游有分级制,我愿意让《征途》归为三级(禁止未成年进入)”。

在随后的8年里,国内游戏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机禁令被解除,国行主机、国行主机游戏登上历史舞台,网游逐渐衰落,手机迅猛发展,中国成功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游戏消费国,游戏产业的地位也日益重要。

市场开始壮大,国家监管力量也开始进入,然而监管权力的不明确,分级部门的权力重叠等情况,又让这种监管与行业的高速发展之间产生矛盾,于是游戏分级制度被再次重提。

分级制度是否必要?

相信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如果不必要的话,各种游戏官方峰会、产业大会上,也不会频频提出这个词了。上至广电领导,下到普通玩家,都希望国内有自己合理的分级制度,甚至于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关于游戏分级/电影分级的呼声都时有出现。

分级制度是针对文艺作品(主要是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内容区分的一种标准,一般分为电影(电视剧)分级制度和游戏分级制度,按年龄段和内容对两大类进行细分,并且详细地定义其内容的标准,例如有没有涉及暴力、不良语言、血腥、性以及涉及的程度等等。

分级有什么作用呢?

在一套成熟详细的分级制度下,创作者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不受内容限制进行创作,创作的作品在提交第三方机构审核之后,给出对应的分级和理由。如果这位创作者如果对自己的分级不满意,可以对内容进行修改,然后重新提交申请。如果无异议,则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出售。

作为商家,严格按照分级标准区分销售对象,绝不将有年龄限制的游戏卖给那些没有权限购买的人。作为消费者,则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购买,主动举报那些非法买卖游戏的个人、商家和企业。

执行合理的分级制度可以让游戏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开发商可以依照分级制度,制作面向不同消费用户的各个层级的游戏。成-人可以接触到内容更开阔、题材更深刻的游戏,而孩子们则可以被保护,他们将隔绝在不应接触的内容之外,享受纯真和健康向上的游戏。正是因为缺乏一种有效的分级办法,国内现在什么游戏都同等地在市场上销售,被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购买。

与此同时,开发商很多时候也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会“触线”,很多国内外游戏在审核的时候容易遭遇“一刀切”,涉及暴力、政治、战争等敏感题材的都基本被一棒子打死,国行游戏又被玩家戏称“阉割版”,意即被和谐过了头。

这样看来,建立分级制度确实有必要,但为什么偏偏老生常谈,成绩为零?

中国无法沿用美日分级制

有人说,发达游戏国家像美国、日本的游戏分级制度不是执行得很好吗,为什么我们不能借鉴他们的分级方法?

作为世界游戏大国之一,美国的分级制度有着最悠久的历史和最完整的体系,美国“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ESRB)建立于1994年,是一个由美国“娱乐软件协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Association,ESA)建立的非营利性独立组织,负责进行年龄和内容的分级,保障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电脑和电视游戏以及其他娱乐软件的规范化和对隐私法律的贯彻。

美国ESRB分级标识及含义:

而说到日本游戏分级制度,电脑娱乐供应商协会CESA(也就是东京电玩展主办方)于2002年7月成立了分支“特定非盈利法人活动机构”CERO(Computer Entertainment Rating Organization),即“电脑娱乐分级机构”,负责日本游戏分级制度的制定,以及游戏所属级别的审查。目前所有于日本地区发行的电视游乐器游戏和PC平台游戏都受到CERO分级制度的约束。

2006年CERO颁布的最新版分级系统,共分为A、B、C、D、Z五个级别:

但是与中国完全不同,西方国家的分级制度建立在合法的正版单机游戏占游戏市场主导地位的基础之上,其结果是,西方游戏分级制度的出台多数都来自于众多的游戏企业对共同利益的追求,西方先进的分级制度是因为有大多数厂商觉得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因为制定这些制度的,都是为它们提供打击盗版“服务”的私人或者独立非营利性组织,既然你提供给我们保护,那么我们当然自愿遵守你们的规矩。

西方分级制的核心是商业社会的契约精神,但目前中国的游戏行业,还远没有达到这种商业程度。中国几乎没有什么出于厂商共同利益而建立起来的非营利性组织,厂商们各自为阵,共同利益何在?也就更不可能出现西方的“既然你保护我,我就守你的规矩”,靠中国厂商自己,难以完成这种行业自律型的分级体系。

中国离游戏分级还有多远

除了分级制天生不可避免的缺陷外,中国具体情况也是导致分级制无法在大陆推广的重要原因。一直以来,针对电影、游戏等文化产品的监管,官方一直以审查的方式进行。通过这种细致入微、谨慎严谨的监管手段,从内到外成功杜绝了大量非法及不良信息的出现和蔓延,保护了文化产品的精神内核健康。

中国针对电子游戏的监管更是严格谨慎。一款游戏要想在中国大陆市场运营,需经多个部门审批备案。游戏运营商需提供关于游戏的说明以及样品等文件材料,甚至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等内容,都需经过官方审核。审核不通过直接连上架的机会都没有。

与之相比,分级制性质则完全不同。分级制是通过分级审查的方式,对各类文化内容进行等级标注,这本质上允许大部分文化内容(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在市场上进行传播。

总结

短时间内,中国是很难实现如同美国、日本那样的游戏分级制度的,这个行业目前至少需要解决两个问题,进而才能拥有游戏分级的基础:一是有关部门的分权与放权,建立一个对游戏行业进行统一的分级部门,更直接也更权威地对游戏市场展开监管,并且促成游戏行业自律组织;二是打击盗版,尽快完善起国内正版游戏市场,建立分级制度永远和维护知识产权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保障好游戏开发者和从业者的利益,寻找到各方的共同利益,大家才会自觉地维护某一项规则。

明白无误地说,只有游戏行业真正发展成型,游戏企业成为主角,正版回归主流,才有机会建立起合适中国的一套分级制度。从第一次提出游戏分级制到最近一次重提游戏分级制,已经过了12年,这段漫长的时间里我们见证过无数次中国游戏的改变与进步,肯定也有机会等到实现游戏分级的那一天。


文章出处:威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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