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安局一锤定音:护照可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 刘艺
  • 2017年05月23日 14:13
  • 0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要求国内航段不能直接使用护照乘机。对此,民航局公安局今日正式下发通知回应此事,明确指出护照可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通知指出,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此外,民航局公安局提醒旅客,居民身份证过期不能继续使用。若有效期满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

民航局公安局:护照可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文章纠错

  • 好文点赞
  • 水文反对

此文章为快科技原创文章,快科技网站保留文章图片及文字内容版权,如需转载此文章请注明出处:快科技

观点发布 网站评论、账号管理说明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相关报道

最热文章排行查看排行详情

邮件订阅

评论0 | 点赞0| 分享0 |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