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12日消息,天津机场官微昨晚发布通报称,9月11日晚19时33分,天津滨海机场因无人机导致的公共安全原因,航班起降受到影响。
机场及时启动大面积航班延误联合应急处置预案黄色等级响应,积极协调各航空公司,迅速调集力量,妥善转运安置滞留旅客。请广大旅客密切关注航班信息,妥善做好出行安排。
9月12日6:10,CA293Y航班(天津-大连)于天津滨海机场顺利起飞,机场进出港航班恢复正常起降。
据悉,机场净空是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各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严格遵守《暂行条例》规定,安全有序飞行是每一个飞手应当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对于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