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30日消息,施工作业一定要按照规矩来,切记安全第一!
媒体报道,近日云南昆明一男子驾驶叉车作业,因车速过快叉车险侧翻,男子被甩下车坠地后遭叉车碾压,担心叉车伤到他人,他竟然忍痛爬起来将车熄火。
休克送医后医生确认其肝脏破裂,多发性肋骨折,表示“不可思议”,因为受到这种伤应该非常痛,有些人会直接躺地上起不来。
据了解,叉车是工业领域常用的搬运设备,使用时需要格外注意安全,首先操作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许可证。
在厂区内行驶时,应控制速度,特别是在转弯或视线不佳的地方,同时还要避免急转弯,以免货物滑落或翻车;避免急刹车,以免货物前冲造成伤害等。
值得一提都是,这起事故属于典型的“自己的车把自己撞了”,如果事件中的叉车换成了机动车,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其中就有相关解读。
司法解释进行了明确,统一裁判标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离开本车后,因未采取制动措施等自身过错受到本车碰撞、碾压造成损害的,驾驶人因对机动车有实际控制力,不可“自己对自己侵权”,驾驶人不属于三者险的理赔对象,不应依照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获得理赔。
如果日常生活中因为溜车等清况导致自己被自己的车碾压、撞击,那么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所以,开车的时候多加注意,要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