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月3日消息,从现在开始,遛狗不拴绳等未采取安全措施并造成他人伤害的行为,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对养犬行为作出专项规范,被称作“史上最严养犬”新规。
上海中联(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谭家强律师表示,新规专门设立条款规范养宠行为,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倒逼文明养宠风尚形成”。
他进一步指出,以往不文明养宠行为多依靠地方性规定约束,威慑力有限;而新法将此类行为上升至治安管理处罚层面,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养宠人的责任意识,有助于推动形成“养宠守法、违法担责”的社会共识,助力构建安全和谐的公共环境。
与旧法相比,本次修订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提高罚款上限,从此前的500元提升至1000元;
二是新增两类处罚情形,包括违反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
三是增设拘留处罚,针对违规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受伤等情节较重行为,可处5至10日拘留,填补了以往此类行为的处罚空白。
上述规定出来后引来了不少网友的点赞,对此行业人士也是直言,新法通过提高原有违法行为的处罚的力度,拓宽违法处罚的情形,提升了动物饲养者的违法成本,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了公共安全。
“以往,饲养烈性犬、不拴绳遛犬致他人受伤这样的情况没有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只要不是故意驱使动物伤人,在伤害后果没有达到可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时,仅仅追究民事责任,这就产生了一个真空地带,不足以对动物饲养者产生威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