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5月21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17岁女生起诉平台要求退还打赏款案。
2024年4月,该女生到法院起诉称,其擅自使用母亲的手机号在短视频平台注册了3个账号,其中两个账号的实名认证人为孙梅,一个账号被发现充值打赏后实名认证成了自己。
自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11月,其使用前述3个账号在该短视频平台充值310余万元用于打赏多名主播,而母亲对此并不知情。
她主张,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大额充值的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将涉案短视频平台起诉,要求退回充值的全部金额。
后经过调查发现,原告主张的3个账号在此期间充值打赏的金额不止她主张的310多万元,而是560多万元。
除了上述3个账号外,还有另一个账号实名认证人是原告的父亲,也充值打赏了90多万元,使得案件总标的额上升至650多万元。
据调取的数据显示,涉案的几个账号,夫妻二人都曾多次进行人脸识别。
此外,涉案账号还曾明确评论表示“等下我去申请未成年人退款,用个未成年人申请,造假’。”
法院最终认定,由于原告并不能举证证明涉案账号的充值打赏行为均为原告未经监护人同意做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