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顾客监控下做假付款记录逃单40元 老板:用的假支付软件
  • 秋白
  • 2026年10月20日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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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10月2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重庆一名顾客用餐后扫码却并未实际付款,还当着监控伪造支付凭证后离开。

店员听到扫码声响,却始终没有收到到账提示音,随即上前核对,对方当场出示虚假的付款页面蒙混。

店主杨先生介绍,当时店内客流繁忙,没能第一时间核验,回看监控才发现异常,这单餐费四十余元。

他特别提醒,对方并不是拿截图糊弄,而是使用了一款仿冒支付软件;扫码的目的,是读取收款码里的商家信息,用来在假软件里生成对应的虚假账单,手机内还存有大量同类伪造付款记录,属于诈骗行为。

在该视频评论区,杨先生补充事发细节:男子向他弟弟展示假支付页面后就准备离开,收钱吧一直没有播报到账提醒。

弟弟随即询问他是否收到款项,他后台核查后确认并无这笔订单,弟弟立刻追了出去。追上后男子调出仿微信支付样式的页面,点开就能看到虚假的支付成功弹窗。

恰逢此时店里新到两桌客人,分身乏术,杨先生便让弟弟拍下对方的支付界面,没有继续纠缠。监控也拍到男子扫码后编辑伪造账单的全过程。

杨先生表示,这类行为属于典型诈骗,提醒广大商户多加留意,谨防被这类假支付软件骗单。

警惕!顾客监控下做假付款记录逃单40元 老板:用的假支付软件

事实上,这类支付模拟器早已不是新鲜事物,此前国内已有多起同类案件被媒体曝光。

曾有反诈民警科普提醒,无论微信、支付宝还是收钱吧等收银工具,核验收款不能只看顾客手机页面,必须以收银后台、语音播报、官方账单记录三者为准。

遇到顾客称 “已经付款、系统延迟没播报”,不要仅凭对方出示的界面放行,优先到后台核实真实到账状态。

从法律层面来看,诈骗罪的认定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如果嫌疑人利用这类假支付软件多次骗取消费服务,涉案金额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就将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即便金额未达刑事标准,也可按治安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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