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称某记者炮制假新闻 该人曾任瑞星总经理
  • 佚名
  • 2009年02月19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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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上午消息,瑞星公司今日发来声明称,某记者在媒体上发表文章“肆意损毁瑞星公司的声誉”,瑞星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瑞星声明全文:

近日,记者王学武在媒体上以“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为题的文章中,大量歪曲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肆意损毁瑞星公司的声誉,给瑞星公司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瑞星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曾经在瑞星工作过的王学武和瑞星的恩怨由来已久。1991年至1994年,时任《中国电子报》记者的王学武被聘为瑞星公司顾问,负责在瑞星开新闻发布会时邀请记者。1995年底,王学武接受瑞星公司邀请出任瑞星公司总经理。由于不善经营,在一年时间内赔光公司帐上所有的钱,还欠下十几万元广告费,遂自动离职。1998年,王学武看到瑞星公司又开始起死回生,心理不平衡,于是向瑞星公司勒索,并扬言:“不拿个3-50万,我就毁了你们瑞星公司。”由于当时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拿出这么多现金,只有好言相劝,并答应有钱时再给。同时考虑到王学武毕竟在瑞星工作过的原因,所以公司当时并未向司法机关报案!

1998年底,瑞星公司有了盈利后,根据王学武的要求瑞星公司向其支付了35万元人民币现金。付钱的当天,王学武和其妻子于雅琴来瑞星公司拿走了35万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并请王学武、于雅琴夫妇在当时的中关村颐宾楼吃饭。席间,王学武表示:“我和瑞星公司两清了。”

其后不久,时任瑞星公司总经理的刘旭为了宣传公司产品,再次请王学武帮忙。王学武提出请记者开发布会要付给他个人10万元人民币现金,其他费用单算。刘旭答应了。此后,王学武为瑞星搞了多次新闻发布会,每次开会前刘旭或当时瑞星副总田亚葵都把10万人民币现金送到王学武家里。此后不久,王学武就在北京海淀魏公村韦伯豪公寓购置了豪宅。王学武做为国家报刊的记者,属于国家公务人员,每次收取刘旭给的巨额现金本身就是受贿行为。

2003年3月,时任瑞星公司总经理的刘旭由于没有完成对公司董事会的承诺,并造成公司连续4个月的亏损,已经安排好的香港上市被迫取消,因此刘旭与公司董事会产生严重冲突,被迫辞职。

随后不久刘旭又从瑞星拉走包括田亚葵、马斌、熊小文在内的多名高管,在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条款的情况下,不顾股东道德,设立东方微点公司,并窃取瑞星公司交换病毒库密钥,从事与其股东身份不相符的业务,严重伤害了瑞星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由于刘旭在担任瑞星公司总经理期间,给了王学武大量现金,也由于王学武、刘旭都是在经营不善导致瑞星公司亏损后被迫辞职的,因此都对瑞星公司怀恨在心,同时也对瑞星公司近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功垂涎三尺。在刘旭设立东方微点公司后,王学武不遗余力的帮助东方微点做宣传,并在多篇文章中歪曲事实,炮制虚假文章,通过打击瑞星为东方微点公司进行商业炒作,严重违反了作为国家记者的职业道德。

王学武做了20多年的记者,不但通过为公司发布商业消息积累了大量财富,还建立了一支牢固的媒体关系网,有新华社的,有中央电视台的,也有中央广播电台的。王学武可以让一个企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也可以通过新华社发通稿,甚至可以发内参,真可谓神通广大。此次的虚假文章完全是王学武精心策划炮制的,企图借媒体之手整垮瑞星,达到其不可告人的商业目的!

瑞星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民营高科技安全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自己的产品,服务好用户,同时我们也绝不会向黑恶势力低头,在依据事实的基础上,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瑞星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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