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印度“遭歧视” 状告他人先预付被告旅费
  • 萧萧
  • 2009年12月16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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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大的财团在法律诉讼中往往占有一定的优势。然而近日微软却在印度遭遇了尴尬一幕,印度德里高级法院要求微软在四宗侵权案中预先支付80万卢比(约合11.7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原因则是这四宗侵权案的发生地点并不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但是微软却非要到这里来起诉。

微软在向德里高级法院提出了这四宗侵权案的上诉后,法院发现这些涉嫌侵权行为分别发生在班加罗尔、海得拉巴、昌迪加尔和孟买。法院指出,微软在这些城市已经设有办事处,但是却不在当地起诉,因此是滥用“金钱的力量”来“骚扰”被告,致使被告们必须旅途劳顿地赶到新德里来开庭。

该法院还认为,微软之所以选择到德里高级法院来上诉,是因为只有这里才有权开出200万卢比以上的罚款。

德里高级法院法官Justice SN Dhingra表示:“在印度宪法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应当是普遍的,不能因为金钱或权利而被削弱。一个人不能因为有钱就随意选择法院,任何人在提起某次诉讼时都只能选择一个特定的法院,而不能任意为之。”

微软对四个不同的被告提出上诉,认为他们使用了盗版软件。微软称之所以选择德里高级法院,是因为他们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设有办事处。但是法院却告诉微软,如果微软向要在这里提出上诉,那么每个案子要预存20万卢布以防万一。如果微软败诉,那么这些钱要支付给被告作为旅费。

法院还任命了当地专员来调查这些诉讼,所有这些调查费用以及专员的工资(每天25000卢布,约合3660元人民币)都必须由微软提供。

印度德里高级法院表示,这四宗侵权案将在明年1月18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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