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致信李彦宏 百度文库向作家致歉
  • 永辉
  • 2011年03月27日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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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名作家及出版界的代表组成的反百度侵权同盟与百度进行文库盗版问题进行的谈判宣告破裂之后,百度是否侵权再次成为一个争议性极大的问题,关于互联网的本质究竟是共享还是分享、网络侵权的“避风港原则”是否试用等问题成了百度文库与诸多作家、出版社之家的争议核心。

韩寒已经在谈判破裂之后,于昨天早上发布了一封至百度CEO李彦宏的公开信,百度也于今天下午进行了首次道歉声明,并承诺在未来三天内清除未获得版权方授权的内容。

以下为百度声明全文:

1、 百度高度重视文库用户上传文档的版权问题,自向版权方公布绿色通道后,收到来自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的大量删除通知,目前已经调集公司各部门的技术力量,加速对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清理,同时加强主动排查。预计在未来3天内百度文库中文学作品类别的文档凡未获版权方授权的将得到彻底处理。

2、 我们同时注意到,百度文库产品在前期的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我们对此表示抱歉。

3、 百度文库作为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我们尊重版权方的权益,正在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获取收益,百度将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

百度文库版权纠纷升级:三项核心矛盾未解决

实际上,虽然百度已经承诺开始清理相关作品,但是目前还有多项核心矛盾没有解决。新浪科技引用了业内人事的分析,指出百度文库版权纠纷存在的三项核心矛盾。

3月26日下午消息,百度文库陷入的版权纠纷仍在继续。韩寒今日发表声讨博客,百度方面也首次正式就此问题道歉。有评论人士指出在这场纠纷中,尚有三项核心矛盾尚未解决,而这也是在线文档服务必须经历的拷问。

上周四,由作家代表、出版界代表组成的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与百度就文库盗版问题的谈判宣告破裂。今日,韩寒就此问题发表博客,而百度方面也正式就此问题道歉,并承诺在未来三天内解决问题,但这一举措并未获得对方的认同。

有业内评论人士对新浪科技表示,在这场纠纷中尚有三项核心矛盾没有达成一致,完全解决可能还需要司法等各方面的认定。这些问题在实质上,不是刻意针对百度一家企业,而是出版界改变网络在线文档服务模式的尝试。

一、文库服务运营模式。

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要求百度文库应当依照“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运营,立即删除全部侵权作品,建立核实上传者真实身份认定的机制。在新的模式未确定之前,停止所有用户上传行为,关闭用户上传功能。

百度方面表示,去年十月即已开始着手对新模式的探索。其中一项名为“文档DNA比对识别”的技术将于5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能够快速对用户上传文档是否侵权进行比对,准确率至少在80%左右。但应用这一技术需要首先建立大量的正版内容库。

据透露,百度目前已为版权方开通纠纷处理的绿色通道,过去48小时处理响应的流程,将调整为“先删除、后审核”的机制。

二、是否涉嫌违法经营。

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在公开发出的指责中表示,百度文库的模式符合《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例,属于互联网出版行为,但没有获得相关许可证。

根据规定,“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百度则对此指控予以否认。百度相关法务人士解释称,百度文库属于网络信息存储空间,并非网络出版。对于百度文库中对于文档的分类、推荐等等行为,则被百度方面解释为通过技术方式自动完成,并没有大规模人工编辑行为参与。

三、避风港原则的利用。

互联网版权纠纷中常见的“避风港原则”,可以简单理解为:“通知-删除”模式,即网络信息空间提供商在接获权利人侵权投诉后,对侵权内容予以删除则不需承担责任。但在具体认定中仍需考虑网络服务商对侵权内容是否应知、是否获利等标准。

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认为,百度文库有足够理由知道其收录的作品,属于侵权内容,并指出百度文库的流量、与第三方阅读器的合作等,已经为百度带来利益,由此认为百度文库在恶意利用避风港原则。

百度方面则表示一直遵循避风港原则,并透露百度文库与版权方已有相关的法律纠纷,根据已经完成的判例,版权方对百度的指责并未获得法院支持。此外,百度方面也强调百度文库是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舒石)

韩寒:《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

您好,李彦宏先生。

上周我和出版社的朋友沈浩波先生去山东的纸厂销毁已经印刷完毕的一百多万册《独唱团》第二期,三百多吨的纸和工业垃圾一起进了化浆炉。几百万的损失对您来说可能是个小数目,但是对一个出版公司来说几乎等于一年白干了,那还得是国内数得上数的大出版公司。这个行业就是这么可怜的,一个一百多人的企业一年的利润还不如在上海炒一套公寓,而且分分钟要背上“黑心书商”的骂名。但是沈浩波一直很高兴,因为他说和百度的谈判终于有眉目了,百度答应派人来商量百度文库的事情,李承鹏,慕容雪村,路金波,彭浩翔,都是文化行业里数一数二的畅销书作家,导演和出版商,大家都很激动,准备了好几个晚上各种资料。   于是昨天开始谈判了,您派来几个高傲的中层,始终不承认百度文库有任何的侵权行为。你们不认为那包含了几乎全中国所有最新最旧图书的279万份文档是侵权,而是网民自己上传给大家共享的。你这里只是一个平台。我觉得其实我们不用讨论平台不平台,侵权不侵权这个问题了,您其实什么都心知肚明。您在美国有那么长时间的生活经历,现在您的妻子和女儿也都在美国,您一定知道如果百度开了一个叫百度美国的搜索引擎,然后把全美国所有的作家的书和所有音乐人的音乐都放在百度美国上面免费共享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您不会这么做,您也不会和美国人去谈什么这只是一个平台,和我没关系,都是网民自己干的,互联网的精神是共享。因为您知道这事儿只有在现在的中国才能成立。而且您也知道谁能欺负,谁不能欺负,您看,您就没有做一个百度影剧院,让大家共享共享最新的电影电视剧。   您也许不太了解出版行业,我可以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下。1999年,十二年前,我的书卖18元一本,2011年,卖25元一本,很多读者还都嫌贵。您知道这十二年间,纸张,人工,物流都涨了多少倍,但出版商一直不敢提太多价,因为怕被骂,文化人脸皮都薄。一本25元的书,一般作者的版税是百分之8,可以赚2块钱,其中还要交三毛钱左右的税,也就是可以赚一块七。一本书如果卖两万本,已经算是畅销,一个作家两年能写一本,一本可以赚三万四,一年赚一万七,如果他光写书,他得不吃不喝写一百年才够在大城市的城郊买套像样的两居室。假设一本书卖10元,里面的构成是这样的,作家赚1元,印刷成本2元多,出版社赚1元多,书店赚5元。有点名气的作家出去签售做宣传,住的都是三星的酒店,来回能坐上飞机已经算不错了。出行标准一定还不如你们的低级别员工。最近几年我已经不出席任何宣传签售活动了,但是在2004年前,我至少做过几十场各个城市的宣传活动,而在那个时候,我已经是行业里的畅销书作家,我从没住到过一次300以上的酒店,有的时候和出版社陪同的几个人得在机场等好几个小时,因为打折的那班飞机得傍晚起飞,而多住半天酒店得加钱。这个行业就是这么窘迫的。这个行业里最顶尖的企业家,年收入就几百万。出版业和互联网业,本是两个级别相当的行业,你们是用几百亿身价和私人飞机豪华游艇来算企业家身价的,我们这个行业里的企业家们,我几乎没见过一个出行坐头等舱的。我们倒不是眼红你们有钱,我们只是觉得,你们都那么富有了,为何还要一分钱都不肯花从我们这个行业里强行获得免费的知识版权。音乐人还可以靠商演赚钱,而你让作家和出版行业如何生存。也许你说,传统出版会始终消亡,但那不代表出版行业就该如此的不体面。而且文艺作品和出版行业是不会消亡的,只是换了一个介质,一开始它们被画在墙上,后来刻在竹子上,现在有书,未来也许有别的科技,但版权是永远存在的。我写这些并不是代表这个行业向你们哭穷,但这的确中国唯一一个拥有很多的资源与生活息息相关却没有什么财富可言的行业。尤其在盗版和侵权的伤害之下。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为行业公敌众矢之的。因为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利益。我在2006年还和磨铁图书的沈浩波先生打过笔仗,为了现代诗互相骂的不可开交,而现在却是朋友和合作伙伴。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我算是生活得好的。李彦宏先生,也许我们一样,虽不畏惧,但并不喜欢这些是非恩怨,我喜欢晒晒太阳玩泥巴,你喜欢晒晒太阳种种花。无论你怎么共享我的知识版权,至少咱俩还能一起晒晒太阳,毕竟我赛车还能养活自己和家庭,但对于大部分作家来说,他们理应靠着传统的出版和数字出版过着体面的生活。也许他们未必能够有自己的院子晒太阳。您的产品会把他们赶回阴暗的小屋里为了生活不停的写,而您头上的太阳也并不会因此大一些。中国那么多的写作者被迫为百度无偿的提供了无数的知识版权和流量,他们不光没有来找过百度麻烦或者要求百度分点红,甚至还要承受百度拥趸们的侮辱以及百度员工谈判时的蔑视。您现在是中国排名第一的企业家,作为企业家的表率,您必须对百度文库给出版行业带来的伤害有所表态。倘若百度文库始终不肯退一步,那我可以多走几步,也许在不远的某天,在您北京的办公室里往楼下望去,您可以看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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