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360恶意打压金山网盾 赔款30万元
  • 萧萧
  • 2011年05月11日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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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做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这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

法院认定360误导用户卸载金山网盾 主观恶意明显

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360构成侵权,判令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金山30万元损失费用,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360安全卫士在自身安装升级运行过程中采用弹出提示框的方式,引导用户在提示框中进行同意卸载金山网盾的操作,法院表示,虽然该提示框也有卸载360安全卫士的选项,但该对话框仅有停止金山网盾安装选项且被默认选中,而卸载360安全卫士选项则与卸载金山网盾选项设置不同。

360强行卸载金山网盾案败诉 被判赔款30万元

法院认为,360安全卫士此举并非让网络用户自由选择,而是带有明显倾向性,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法院进一步表示,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定360缺乏证据 诋毁金山网盾

对于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及媒体中散布金山网盾存在漏洞等诋毁行为,法院认为,360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金山的商业信誉和金山网盾的商品信誉。

根据判决书显示,360曾声称金山网盾存在漏洞,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60并未列举有力证据,金山则提交了经过公证,更具效力的证据予以反驳。

法院最后认为,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宣传金山网盾存在严重漏洞一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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