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与Google专利纠纷的甲骨文表示,Google Android设备的日均激活量约为70万部,每天大概会给Google带来1000万美元营收,一年下来,这项业务给Google创收36.5亿美元。
2010年8月,甲骨文将Google告上法庭,指控其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了Java专利权,并索赔高达61亿美元。但谷歌否认了这一指控。法庭虽然驳回了甲骨文方面的许多诉讼请求,但仍未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
Google去年10月称,Android业务每年给该公司带来25亿美元营收,这与甲骨文所称的36.5亿美元存在10多亿美元的差距。甲骨文并未对其如何计算出这一数字做出解释。对此,知识产权专家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认为,甲骨文应该是根据每位Android设备用户每年创造14美元的广告收入计算出来的。
甲骨文强调,36.5亿美元其实仍未反映出Android为Google创造的全部价值:“这一营收数字并没有包括Android在其他领域为Google创造的价值,如Android Market的价值、Android相关服务的价值、保证Google没有被排挤出移动市场的价值、与无数Android设备厂商建立起的利润丰厚关系的价值、Android用户为Google社交服务Google+创造的重要价值等。”(文/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