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围绕“IPAD商标侵权案”展开最后的对峙,而这场诉讼也吸引了来自全国乃至全球媒体记者的旁听。
对于这一最后的申诉机会,庭审长达6个小时,双方辩论场面火药味十足。苹果公司拿出往来邮件以及唯冠集团董事长签名函等新证据,同时请证人出庭,力图证明唯冠深圳公司对整个“IPAD”商标不仅知情,而且同意;而唯冠深圳公司则认为苹果公司有“骗购”商标行为。
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对此,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一审判决时由于唯冠深圳公司握有“IPAD”商标证而胜诉,然而由于苹果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新证据,使得终审判决有了悬念。
唯冠对苹果新证据没准备
在昨日的庭审中,作为上诉方的苹果公司首先发难,向法官出具了一系列新证据,其中包括此前曝光的印有唯冠深圳公司抬头、并由唯冠集团董事长杨荣山签字“准”的函件,以及调查公司职员与唯冠公司围绕商标权转让的系列往来邮件。
对于上诉新证据,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显得有些准备不足,匆匆以“不符合诉讼程序”而拒绝回应。此外,对于苹果公司出示的来自香港法院的庭审证词和判决令,深圳唯冠则以不具有合法性和关联性为由不予承认。
在庭审中,苹果公司代理律师直言,在整个“IPAD”商标权转让中,苹果方面开始与深圳唯冠谈,但由于该公司财务状况不好,所以最后变成台湾唯冠公司来签协议,自然转让费也打给了台湾唯冠。
苹果公司方面认为,杨荣山是唯冠集团、台湾唯冠、深圳唯冠的负责人,其签有“准”字意味着全面转让商标权。
对此,唯冠方面表示,在整个“IPAD”商标权转让事件中,杨荣山只出现在台北的授权委托书中,加盖了杨荣山的印章,但不能因为杨荣山的多重身份,就认为杨荣山在处分多家公司的财产。
最后,唯冠律师强调,唯冠的注册商标权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动摇,深圳唯冠和苹果一方不存在任何的合同联系,也根本谈不上合同的成立,更谈不上合同生效。
对此,苹果公司代理律师语惊四座,坦言由于深圳唯冠财务状况不好,如果交易的话深圳唯冠公司拿不到钱,所以谈判变成IP公司与台湾唯冠方面签署协议,从而获得转让费。
深圳唯冠称对转让不知情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从台湾唯冠手中购得全球商标权,随后iPad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唯冠深圳公司向苹果公司发难,称iPad中国内地的商标权转让并没有包含转让协议中从而引发诉讼。由此可见,双方争论的焦点便是唯冠深圳公司是否对台湾唯冠转让全球商标权知情。
昨日,苹果公司出示一份“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协议呈批表,上有深圳唯冠的负责人杨荣山所批示的“准”字,以及英国IP公司与唯冠深圳公司员工的多份往来邮件,其中唯冠方面主要是麦世宏与袁辉两名员工。
苹果方面认为,苹果与唯冠集团的交易在初期由英国唯冠接洽,后期由深圳唯冠进行谈判,最后由台湾唯冠负责签约,深圳唯冠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而麦世宏不仅是深圳唯冠的职员,而且同时担任该公司和台湾唯冠的法务部负责人。
对此,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回应称,之所以让袁辉与英国IP公司方面接触谈商标权转让一事是“由于他的英语比较好”,但是谈论的所有事情都是以台湾唯冠的名义谈论的,邮件的落款、附表都是台湾唯冠。
法官多次提醒双方注意语气
在法庭调查阶段,苹果公司就将深圳唯冠的行为形容为充斥着“财务利益驱动的阴谋味”。苹果公司表示,在2009年苹果iPad上市以前,唯冠集团仅用3.5万英镑就转让了商标,而iPad是靠苹果公司的苦心经营才获得了如今价值连城的品牌价值。
对于苹果公司的指责,深圳唯冠集团的代理人在下午的辩论中显得更加激动,法官不得不几次提醒他们要语气“缓和、平和”,“不得带有攻击性”。
最后的总结阶段,深圳唯冠的发言仍充满感情色彩,连续使用“惊讶”形容自己的感受,并称苹果公司代理人的辩论表现为“得意洋洋”。他们指出,苹果公司在明知台湾唯冠无权转让深圳唯冠的两个商标时仍促成合约,是在“骗购”iPad大陆商标。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的庭审总时长超过6个小时,以至于法官多次提醒辩论双方“节约时间”,而苹果公司和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在“滔滔不绝”辩论时,法官善意地提醒旁听人员“再多坚持几分钟”。
唯冠对胜诉仍显乐观
最后,法官询问双方代理律师是否接受调解,代理律师均表示需要征询代理人意见,法官随后宣布当日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对于终审判决,金焰律师表示,苹果新证据能否得到高院采信将决定判决胜负,不过由于苹果方面提供新证据已超过法定时间,高院是否采信也不得而知。
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肖才元仍显得比较乐观,他对晨报记者表示,回顾一天的庭审,苹果方面并未拿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获得法院支持的难度较大,一旦法院维持原判,下一步将把工作的精力放在制止侵权和寻求赔偿方面。(文/新闻晨报)
苹果公司提供的证人,出庭后被媒体包围,但他面对所有提问,只是微笑不说一句话,最后冲出包围乘车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