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3G上网流量套餐后,流量欠费却不通知,导致消费者超流量欠费200元被停止上网。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三水区消费者委员会获悉,事主投诉运营商欺诈后,运营商表示同意退还因超流量而产生的费用,但事主坚持双倍赔偿。日前三水区消委会的调解宣告失败。
投诉 查询不到流量使用情况
“我已经上门投诉过好多次了,他们不但态度冷漠,还有很明显的欺骗消费者行为。”家住三水区西南街道的刘先生,今年2月份办理了一项50元/月的3G上网流量套餐,但在3月份因超流量欠费200元被停止上网。
“去年4月份我也用这张卡办过套餐,当时都能正常使用,但这次却查询不到流量使用情况,我多次上门找工作人员投诉,都未得到解决,相反在反复试用的过程中,浪费了我不少流量。”刘先生投诉称。
解释买了手机可以短信查询
记者从三水区消委会了解到,根据运营商的举证,开通查询流量使用功能需要消费者凭服务密码自行开通,运营商不能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开通此项功能。查询上网流量的渠道有三个:将3G上网卡插入手机使用,有短信自动回复;到服务大厅提供的电脑上网查询;拨打运营商的服务热线进行查询。由于刘先生没有使用运营商的移动电话,则不能通过短信查询上网流量,可以选择其他两个渠道进行查询。
刘先生则认为:“当时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又没跟我说需要设置服务密码,现在出问题了,还要我插入手机才能获得服务密码,那我岂不是要再买一台电信手机,说白了,还是想要我们消费者掏钱。”
调解 运营商服务存在不到位
经过三水区消委会近2个小时的调解,运营商表示同意退还刘先生因超流量而产生的费用,但刘先生则要求双倍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被迫终止。
刘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我会通过司法等其他途径来解决此纠纷,一定要维权到底。”
消委会提醒:维权过度无助于解决纠纷
记者就此采访了三水区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根据目前双方提供的说法和证据,只能认定运营商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费用。(文/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