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购物,先看卖家信誉和买家评论,已经成为网购人的共识,卖家若有中评、差评,恐怕就要面临经营惨淡的下场,但相反,这又给手握修改中、差评“特权”的淘宝“小二”带来了非法的“商机”。日前,昆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查获一起淘宝客服人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案件。
4月26日,昆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昆山一家信息公司报案,称其公司员工吴某收受他人贿赂,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更改淘宝交易评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为淘宝网提供客户服务支持的网络信息服务公司,具体负责为淘宝网用户提供账号安全方面的服务,即为客户解决淘宝网账户注册信息修改,状态异常、密码被盗、丢失等问题的处理等。
接警后,昆山警方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2011年12月,当时也是这家网络公司员工、具体负责解答用户问题的蒙某,在帮助朋友处理一起淘宝网评价纠纷时,萌发了利用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权限,为淘宝卖家修改评价来敛财的想法。于是,2012年1月初,蒙某找到了既是同事又是老乡,关系很好的吴某。
吴某是该公司信息组的一名客服人员,专门负责为淘宝用户修改淘宝网账号的注册手机、注册邮箱以及账号的登录密码等。蒙某道出敛财意图,二人便一拍即合。双方商定由蒙某在外面接生意,从需要修改评价的卖家处拿到给他们差评的买家的账号,通过阿里旺旺发给吴某,吴某在公司上班时利用工作权限,将买家账号的登录密码修改为事先商定好的密码,蒙某则在网吧登录修改过密码的账号,进入评价管理,把差评、中评改为好评,或将评价删除。
开始蒙某只从熟悉的人手中“接生意”,后来逐渐扩展到主动找陌生商家“谈生意”。蒙某在收到卖家的好处后,与吴某平分“收成”。2012年1月至3月间,吴某与蒙某共计为他人修改交易评价400余条,非法获利30000余元。
5月31日,吴某与蒙某被昆山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后因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并有积极退赃行为,于6月28日被昆山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文/姑苏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