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报道称,外籍人士约翰在中国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可不料几个月内,他接连遭遇了特约维修站在该电脑上安装盗版操作系统、回国后厂家拒绝保修等事件。约翰认为电脑公司在售后服务方面存在欺诈,要求“退一赔一”。近日,黄浦区法院判决电脑公司退货,但驳回了约翰“退一赔一”的诉求。
去年2月15日,约翰花3799元网购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笔记本电脑。这款笔记本并不包含操作系统,于是,约翰前往该品牌的指定维修站花了979元加装了一根内存条并安装了操作系统。然而,在软件升级过程中,约翰发现维修站给他安装的操作系统竟是盗版软件。经过交涉,维修站同意为其更换正版软件。
回国后不久,电脑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约翰找到该品牌在当地的维修站。可对方却表示,该电脑不属于全球售后服务范围,无法提供保修服务。
接二连三的问题让约翰非常气愤,他认为对方这种行为是欺诈,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购买电脑和安装软件的费用,并“退一赔一”。
庭审中,电脑公司辩称并没有欺诈行为,还称该维修站不仅是该品牌的特约维修站,而且还为其他公司的电脑提供服务,因此即使真的安装了盗版软件,也不能认为是该公司的欺诈行为;公司还认为,约翰是“长期居住在请求服务国的个人”,因此不属于全球服务范围。
法院审理后认为,约翰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他是受到电脑公司的虚假误导而购买笔记本电脑,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维修站安装的软件是盗版;而双方在他国因维修发生的纠纷是由于各自对于服务条款的理解不同所引起的。电脑公司虽在售后服务中有过错,但不应认定为故意欺诈。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