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首例强迫交易案:商户判2年半罚5万
  • 朝晖
  • 2012年11月24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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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昨天上午,海淀检察院通报,中关村地区首例强迫交易案法院已作出判决,商户李某因强迫交易罪获刑2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5名店员分获有期徒刑2年半至1年半,并处罚金2万至3万元不等的刑罚。

2011年7月,张女士准备买一套佳能相机,她在中关村在线网上看到6600元的标价,“这样的套机正常标价应该在8800元左右,网上的价格很便宜。”张女士马上按网上的电话号码与卖家联系。随后,她来到了卖家在中关村e世界电子市场的实体店。

员工张某按照谈好的价格给张女士拿来一套相机说:“这个镜头是水货,没有质量保证。”张女士于是询问有没有行货,“行货得8800元,加上所有配件一共9500元。”张某边说,边给张女士列了3张单子。

张女士同意后,张某要求其先交钱再验机。付款后,张女士验机时发现配件中少了内胆包、相机遥控器及部分使用说明。她就此质疑,这时一位自称店长的人走进来说,“你说的这些我们没说过有!”见对方不认账,张女士要求退货。“要退货找商场去退,这是我的店,你给我滚!”店长说。眼见对方蛮不讲理,张女士吓哭了,只好离开。

张女士一回家,就将遭遇告诉了丈夫刘先生。第二天下午,刘先生带着张女士到购买相机的店里要求退货,不料被店员拳脚相加。随后,刘先生报警。经鉴定刘先生构成轻微伤。警方经过侦查,在掌握犯罪证据后,将店主李某及其主要店员抓获。

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姜昊昂称,整理案件证据材料时发现有多名受害人与张女士具有相似的遭遇。“从2010年12月开始至案发前的2011年7月,仅李某租用的一个店铺有关骗人欺客的报警记录就多达20余起。”姜昊昂说,李某经营的公司长期为非作歹,严重扰乱了中关村地区的市场秩序。

据李某交代,2010年,他成立北京利和信沅科技有限公司,在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电子市场租了多个商铺,主要销售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我们公司在网上打广告,标批发价吸引顾客来公司买东西。顾客上门后,员工转而向顾客推荐比较贵的相机,如果顾客不太懂,那相机和配件就能卖贵点多挣钱,一套大概赚1.2万元。”

一位店员交代,他们在陪客户看相机或者聊天过程中,适时推荐另一款客户不熟悉的相机,这时会有人对客户中意的型号贬损一番。有时,他们还会用副厂的低价镜头冒充原厂镜头卖给不懂行的顾客。

据该店内的一名销售交代,顾客谈好了必须先交钱,一般不退货,以送小礼品的方式打发,再不行就干脆使用暴力。赚到钱后,网上拉客户的能提成15%,销售、组长、经理各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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