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亿元面板罚款的困惑:谁是收款方?
  • 上方文Q
  • 2013年01月12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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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0日,长虹、创维、海尔、海信、康佳、上海仪电、TCL、厦华、新科9家彩电企业派出代表齐聚北京,商讨如何处理来自面板企业的1.72亿罚款。

此前,中国国家发改委1月4日宣布,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制裁,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3.53亿元,这是国家发改委首度对境外企业做出处罚决定,也是迄今为止对价格违法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同时,国家发改委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1.72亿元。

据报道,10日当天,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和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彩联)网站首页都出现了一则声明。

除了肯定视像协会的工作业绩外,在这则关于液晶面板反垄断有关情况的联合声明中还写着:9家彩电企业所获得的退款全部委托中彩联受理,已完成法定退款程序,并全部获得了退款。不过仔细看就会发现,这笔款项仍然留在中彩联,并不是真的流入了某家彩电公司。

声明声援

张再(化名)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开会讨论1.72亿元的去向问题了。

从发改委去年12月向涉案的境外企业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开始,彩电企业就开始开会讨论这笔钱的分配方案。有时在北京,有时在深圳,每次讨论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张再表示,确实有彩电企业建议过,让这笔钱留在协会做基金,毕竟1.72亿元分下去,每个企业分到几千万也不算多,不过,这个提议并没有得到全部企业的赞同。1月10日这次会议算是最有成果的一次。

张再在南方一家彩电企业负责媒体和政府关系,当发改委来他所在的企业调查时,他也负责接待,对事件比较了解。不过,1月10日这次会议他没有亲自参加,公司派了副总去北京开这个会。听这位副总传达的意见是,在1月10日这次讨论会上,讨论这笔钱的处理方法分歧很大。有的企业提议把这笔钱分掉,但每家分多少又是问题;也有企业认为,这笔钱数目不算大,应该集中起来用作基金。

虽然最终没有一个分钱的方案出来,但却达成了下述声明。

首先,极大地肯定了视像协会的业绩。声明中这样表述:对国家发改委严格执法开展液晶面板反垄断调查取得的重大成果、对我们彩电行业利益的保护,表示衷心的感谢!对视像协会和中彩联(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付出的艰辛努力和为行业利益鞠躬尽瘁、殚精竭虑、无私奉献的精神表示诚挚的谢意!

热情洋溢的赞美之后,这9家彩电企业表示,所获得的退款全部委托中彩联受理,并称“我9家彩电企业获得的1.72亿元人民币退款中彩联全部收到,已完成法定退款程序”。同时强调,“我9家彩电企业获得的1.72亿元退款由我们9家彩电企业予以使用和支配”。

此外,这则声明还提出了对此前媒体报道的质疑:“对于个别媒体关于‘三星等6家企业垄断退款被曝遭中国视像协会截留’的不实报道,已经对我9家彩电企业、视像协会和中彩联的形象与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对此保留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追究赔偿的权利。”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面板厂家的1.72亿元的退款,全部给了中国视像协会和中彩联,彩电企业没有得到一分钱。”文中还称:“2012年12月20日,(中国)视像协会组织创维、海信、TCL、海尔、长虹、厦华等几家彩电企业开会。会上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表示,面板企业的退款已有50%到账。这1.72亿元的退款,50%协会留用,50%返还给受损企业。”“但会议结束后,协会又表示退款不会返还给企业,协会留作经费和行业基金,用来给中国企业进行专利保护和反垄断保护。”

记者随后多次多时拨打白为民家中、办公室电话以及手机,均处于电话无人接听状态,因此无法获得其对此事的确认。

态度生变

在声明之外,在彩电企业内部,态度则发生了迥然不同的变化。企业对上对下都下达了封口令,有彩电企业人士明确表示:“你随便采访我们哪个部门,口径都会是一致的,就是对此事不作过多评论,支持协会决定。”

也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深圳彩电界人士表达他的私人看法。“协会相当于父母官,对其决定我们不好说什么。本来这笔钱是彩电企业多付出的,是企业的损失,现在返回来自然应该返还给企业。就算做其他用途,也应该举行听证会,让企业决定这笔钱的用处。”他表示不理解,为什么三星等受罚单位打款时,不问清楚收款方就把这么多钱汇出呢?

三星公司负责人的解释是,发改委给了公司一个指定的存折账号,但没有写明账号的所属单位,所以三星也并不清楚具体的收款方是谁,三星只是按照发改委的要求去做,总共缴纳了1.01亿元人民币,至于款项的去向他们并不知情。此次三星等6家液晶面板企业被指在2001年至2006年6年时间里操纵液晶面板市场价格。

对于这次事件,三星的声明中表示,本案件与欧洲、美国、韩国等反垄断机构的调查案件相同,对于本案件的相关调查三星液晶面板进行积极的配合,在9月也确认了相关的事实。从2005年末,三星已经中断了相关的行为,构造了守法经营体系并严格实施,为实现守法经营,构筑全球公平竞争的环境将作出积极的努力。

企业从爆料到缄默,再到声明,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1月10日的声明发出后,有彩电企业官方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视像协会为家电行业做了很多事,中国彩电业能够率先实现系统化,都亏了协会的功劳,尤其是白为民会长鞠躬尽瘁。

他还强调,作为中彩联的董事长,白为民本人并没有决定权,他只是代表董事会执行决定。此间的舆论导向,是有部分彩电企业对内情不清楚、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实上并非媒体所报道的那样。

网站资料表明,中国视像行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9月2日,业务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唯一具有权威性的社团组织。

中彩联官网显示,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知识产权高端服务的企业,2007年成立,由TCL、长虹、康佳等10家彩电企业共同投资组建,受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直接指导。

在1月10日的声明中,9家彩电企业签名表示:“在6年前,我们9家彩电企业就联合成立中彩联公司,建立知识产权和联合创新平台,建成了国内有重大影响力以企业为主体的‘中国彩电专利池’,为彩电行业健康成长和国际化进程中冲破知识产权和各种贸易壁垒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做出突出贡献。我们彩电行业是非常具有创新精神的行业,我们还将为中彩联投入更多的资金和创新资源,加快在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上的核心知识产权的开发和掌握。”

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彩电界人士称,本来这笔罚款非常容易分配,只要核对每家企业的出货量,按照比例分配就可以了,很简单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搞得如此复杂。如果发改委能提供一个清单,列出各个企业所应得到的份额,很容易就解决了,或者让受罚企业直接打到彩电企业账户上,毕竟这些钱是企业出的。即使企业打算留一部分罚款作为基金也应由企业自己决定,而不是协会单方面、不经商量就采取措施。“协会是父母官,我们都不好说什么。”

经发改委查实,6家企业在中国内地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为此,国家发改委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合计达3.53亿元。除了退还国内企业的价款,其他没收金额和罚款则上缴中央财政。

而究竟每家企业能分到多少,这笔钱如何使用,至今仍然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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