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千年版权法》是个漏洞百出的法律。他禁止了绕过 DRM 的行为。之后?苹果主动放弃了 DRM 。
而且,这还不是该法律第一次被打脸。也是这个法律,限制了对iOS设备的越狱和解锁。可是,也许是由于这个限制太过脑残,国会图书馆又豁免了这些行为。不幸的是,这个豁免名单三年修正一次。更不幸的是,名单的修正已经脱离了地球人可以理解的范围。
2012年iPad 4上市之后,越狱iPad不再合法。理由竟然是“平板电脑”无法明确的定义!这事只有两种可能性:如果不是这帮官僚的智商有问题,那么就是这背后相关公司的利益有问题。
而且,可笑的事情还没有结束。随着豁免名单的再次调整,从今年1月26号开始,iPhone的解锁也不再合法。
复杂的情况终于把平面媒体彻底搞晕,甚至一些科技博客作者也开始含糊其辞。有些报道把iPhone和iPad混为一谈。而另一些报道?又把越狱和解锁混为一谈。现在来看看爱范儿给出的详细总结:
iPhone越狱?合法。
iPhone解锁?不合法。(有运营商合约的话)
iPad越狱?不合法。
iPad解锁?不合法。(有运营商合约的话)
也就是说,即使你在2013年1月26号之后购买有合约的iPhone去越狱?也仍然是合法的。很多报道都没有说明这一点。不过,请同学们注意:你不能去越狱iPad 。
是的,等过两天肌肉男放出iOS 6.1的越狱,你在iPhone 5执行一遍就毫无问题。但是如果在iPad mini上再跑一遍?就会面临牢狱之灾。
面对如此拧巴的结果,我也无力给出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解释,你们去问元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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