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一男子章雄(化名)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或直接汇款等方式,大量购买包括户籍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犯罪及在逃记录、宾馆住宿记录、航班乘坐记录、车辆信息、出入境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QQ软件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出售给全国各地的买家。从2011年3月起,在一年时间里,他先后获取公民个人信息8000多份,通过买卖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07000元。
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章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该案也是钦州市宣判的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浦北县法院27日介绍,家住浦北县寨圩镇的章雄生于1983年9月,对电脑是高手行家,整天泡在网上冲浪,有“经营头脑”的他在互联网QQ群聊天时了解到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比较容易赚钱,便决定通过网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从2011年3月份开始,章雄在其位于浦北县寨圩镇的自建住宅里,利用计算机通过在互联网论坛、网站发广告做推广和在淘宝网经营网店等方式,吸引想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家,再根据买家的要求通过QQ软件,使用QQ网名为“蚂蚁队长”、“精英之路”等六个QQ号与QQ网名为“国帮资源”的梁某等QQ好友联系,大量购买包括户籍信息、银行信用报告、犯罪及在逃记录、宾馆住宿记录、航班乘坐记录、车辆信息、出入境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
购得这些信息后,他再利用QQ软件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出售给全国各地的买家。至2012年4月19日止,章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8000多份,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07000万余元。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后,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个人隐私以及正常的工作、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