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苹果iPad三包“少一年”
  • 上方文Q
  • 2013年03月30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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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昨晚,曾多次点评苹果公司“霸道”维修的中消协发出公开劝谕书,指苹果公司承认iPad是便携电脑,但在提供三包服务时,部分授权服务商却未依据相关规定,对主要部件提供2年的三包服务。中消协就此敦促苹果公司改正问题,并“向中国消费者真诚道歉”。

自2012年6月以来,中消协联合各地消协组织3次点评苹果维修不公平格式条款和问题。近期,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也在不断报道苹果售后维修存在问题。

在劝谕书中,中消协称苹果公司在被点评和曝光后敷衍塞责,避实就虚,“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减轻和规避自身责任,而并没有真正为中国消费者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中消协认为,苹果在中国的保修政策内容与中国法律相抵触,与苹果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标准也有一定差距。

对于苹果最受争议的整体换修却保留后盖,中消协称,保留后盖的做法模糊了整体换修与更换手机的区别,涉嫌有意规避我国三包规定中对更换手机后三包有效期重新计算的规定。换货时不仅要提供新商品,三包有效期也要重新计算,时间仍为1年,责任涉及修理、更换、退货,远远优于苹果公司维修后商品享受90天保修期或者延续其原有保修时长的计算方式。

此前苹果公司在发表声明中,对沿用旧后盖的解释为“这种做法较之简单换下单一部件考虑更为周全”。

中消协指苹果存在4大问题

●保修时限:只有1年

保修时限上,苹果对中国消费者提供的iPhone、iPad等产品的免费保修期是1年。中消协称,苹果承认iPad是便携电脑,但在提供三包服务时,部分授权服务商却未能依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主要部件提供2年的三包服务。

●维修部件:使用翻新件

中消协称,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当是新的。

对于“翻新件”,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使用“翻新件”是行业通常的做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没有规定不能使用翻新件。

●维修价格:把旧件归为己有

中消协称,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后,对所购产品及零配件、部件拥有所有权,苹果不能强制要求更换的旧件成为自己的当然财产,只有协商征得同意,才能对旧件折抵价款回收。

对于“更换的部件应归消费者所有”,于国富表示,这没有法律依据。

●维修方式:整体换修保留后盖

维修方式上,在中国iPhone 4和iPhone 4S采用保留后盖的整体换修,在其他一些国家是更换全新手机,有意规避三包有效期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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