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指控苹果在解释产品修理和更换的责任上误导了消费者。在ACCC调查之后,苹果同意按照澳大利亚的法律修改保修政策。
ACCC称,在某些情况下苹果使用了14天退货和12个月保修的政策。在法院下达强制执行的命令中,苹果同意为消费者提供长达24个月的保修,以符合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的要求。此外,苹果将在其网站上发布有关制造商保修范围和澳大利亚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之间差别的信息,并加强苹果管理人员和呼叫中心代表的培训。
ACCC主席罗德·西姆斯(Rod Sims)表示,苹果承诺的改进提醒企业,虽然他们可以向消费者提供额外的保修,但不能替换或删除消费者保护法中体现的权利。苹果承认,其一些产品的退货和保修可能要超过24个月。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保修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而是根据商品的价格和质量而定。
苹果在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将与监管机构紧密合作,确保其客户了解当地消费者的权利,获得消费者期望的服务。但该公司不承认误导消费者并拒绝发表进一步评论。
这已经不是苹果第一次被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指控。2012年6月,由于被控在新版iPad平板电脑的功能上误导了消费者,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要求苹果支付225万澳元(约合200万美元)罚款。在该案中法官裁定,苹果暗示iPad可使用4G网络,但实际不行。最后苹果与提起诉讼的ACCC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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