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道,台湾“公平会”今天对苹果亚洲公司开除了2000万新台币的罚单,原因在于iPhone卖的太贵了。
“公平会”调查了3家台湾运营商,包含台湾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及远传电信,搜集与苹果公司的合约及电子邮件往来,发现苹果公司与电信业者签署的是经销合约,非代销合约,因此台湾的运营商其实是有权利决定iPhone的合约价格的。
但遗憾的是苹果规定台湾的三大运营商在新机上市之前,会将通信费用、绑约手机价格送交美商苹果公司审核,如果苹果觉得售价太低的话会要求运营商对价格进行调整。
另外苹果在台湾销售的iPhone也大都以合约机为主,裸机的比例不超过10%,这对消费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因此决定对苹果开出2000万新台币的罚单,限期一个月内缴纳完毕。
另外“公平会”还表示如果苹果敢再犯类似的事情的话将会继续开出罚单,最高罚款金额可达5000万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