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警方近日破获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某超市收银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再借助从网上购买的银行卡信息采集器、复制器等工具伪造银行卡盗刷牟利,仅3个月时间就盗刷人民币60余万元,购买了110余部苹果iPhone 5手机。
据报道,犯罪嫌疑人林伟交代,2013年中旬,他与另一位犯罪嫌疑人尹利凑足了大约7000元钱,从网上购买了银行卡信息采集器和银行卡复制器,并通过远程教学学会使用。
当上收银员后,林伟便在工作期间将信息采集器偷偷藏在收银台下面。当顾客在购物小票上签名确认时,他就利用收款台遮挡住顾客的视线,在采集器上刷一下顾客的银行卡,并记下密码和银行卡卡号的后四位数字。
林伟称,借助信息采集器和复制器,想要克隆一张银行卡十分简单,5分钟内就能“搞定”。在短短半年时间里,两人共伪造银行卡30余张,其中,卡号和密码都正确且能顺利使用的信用卡有10张左右。
由于信用卡在提现时有额度限制,两人便想到通过刷卡购买手机再倒卖的方式变现。从2013年11月至今年1月间,林伟和尹利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多个商铺或网络电商平台共计盗刷人民币60余万元,购买了110余部苹果iPhone 5手机、一台iPad平板机及其他商品,后通过网络联系等途径倒卖销赃。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于庭审当日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