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引网络热议
  • 朝晖
  • 2014年08月11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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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的一篇“人大代表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引起网络热议。北京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目前的产假时间过短,不少女士在怀孕期间还要上班,生完孩子就立马又重新工作。王幼君表示:“孩子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女性生完孩子面临很多压力,短时间重返工作岗位也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们企业里,女性职工占到了一半以上,我注意到很多女性生完孩子再返岗位的过程中很痛苦。可能中小城市还好,家和单位离得不远,但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想兼顾家庭和工作真的很难。”

王幼君坦言,女性生完孩子很快上班很难全力投入工作,这在无形中也给其他同事和企业带来了压力,“一个部门10多个人,有几个这样的,这个部门可能就要瘫痪了。”

同时,孩子在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由于老人和年轻人在思想上的代沟,很多年轻的父母也不希望老人太多参与孩子的培养问题。

王幼君为此作了很多调研。他对北京产假、社保基金、财政等方面进行了了解,同时查阅了很多西方国家在产假和产假津贴方面的政策后,提出“给产后女性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让0至3岁的幼儿由母亲看护”的建议。

该提议一出,立刻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不少女士表示支持,但又担心“不切现实”。一些妈妈认为,3年产假似乎太长,也太理想化,未必能实现,“我比较支持延长产假10个月到1年,这样也比较现实。”

如果延长3年太长了,毕竟社会的竞争这么激烈,如果3年不工作再回去工作,可能会适应不了,这样自己也会变得焦虑,反而不利于孩子成长。”一位姓孙的女士表示。

对此你怎么看?

延伸阅读:关于北京产假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 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北京是30天。

人大代表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引网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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