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告网易、搜狐侵权:要求赔偿20万
  • 朝晖
  • 2014年09月12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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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网易、搜狐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删除侵权网页,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据报道称其斥资千万为兔女郎投票。

报道中称,“有知情网友爆料,王思聪对兔女郎SNH48组合关爱有加,不但主动与萌妹纸合影,还自掏千万人民币给其总选举投票……”。

上述报道同时附有一张照片,内容为一张中国银行支票,照片显示支票收款人为上海星四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票用途为“SNH48总决选投票支出”。报道同时称该公司系兔女郎组合所在经纪公司。

王思聪称,上述报道内容完全系捕风捉影,恶意捏造的虚假事实,图片中的支票与其没有任何关系

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两起案件。

刚刚,王思聪在微博上表示:“虽然现在的媒体也都是清一色的用浮夸的标题和添油加醋的内容来博取眼球,但是纯粹的无中生有和捏造、假冒证据来产生话题就有点过了吧?在我心目中,记者和媒体起码得有点底线吧。”此外,他还发起了#卸载网易客户端#的微博话题。

王思聪告网易、搜狐侵权:要求赔偿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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