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也要自觉 监视员工隐私违法
  • 且听枫吟
  • 2005年05月04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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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Q报道--澳大利亚New South Wales州近日颁布法律,明确指出公司老板对员工的监视活动属于非法行为,包括使用摄像头监视员工、未经授权阅读员工Email或者其他记录员工隐私资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澳洲Workplace Surveillance Bill 2005(工作场所管制法案2005)规定,除非雇主能够证明员工有可能做出“错误”的事情,否则没有权利对任何员工的行为和通信进行监视。

在此之前,经常有公司要求网络经理随机截获员工在公司内邮件系统中发出的电子邮件,检查其是否在工作时间撰写“个人”信件。

现在,雇主如果想要安装监视设备或使用监视手段,必须向法院提起申请,并将决定告知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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