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
FCC此前提出的第一个提案允许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提供优先通道服务,但这个提案并没有顺利通过。
这一次,惠勒预计会把网络中立规定基于一项法律的基础之上,即《电信发案Title II》。该法案原本是针对古老的电话网络出台,但同时也给FCC在监督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方面授予了更明确的权威。惠勒把《电信发案Title II》作为网络中立新提案的法律基础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奥巴马总统授意他这样做。
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认为这个想法非常糟糕,他们已经威胁采用法律手段阻止FCC大幅改变互联网运行规定。正如本周早些时候有报道称,最近的很多争论主要是关于该委员会应当如何依据《电信发案Title II》监管互联网,支持和反对网络中立的两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文章出处:中关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