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电商无理由退换货 谁家良心?
  • 万南
  • 2015年05月04日 12:41
  • 0

去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了网购商品的7天无理由退货,“后悔权”终于有了保证,而在今年,工商总局又出台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退换货遇到麻烦,甚至无法完成的用户仍然不少,比如前不久我们报道的开单位发票没法退电脑的新闻

近日,消费者报道网站对目前国内网购市场占有率最大的5家电商(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天猫、1号店和亚马逊)购物平台进行了以“无理由退货”为核心的服务测评。他们选取各平台自营(自配送)的智能手环和家庭装洗衣液作为退货对象,而收货退货地点均为广州市中心CBD商务写字楼。

在保证商品完好的情况下记者将所有收到的货物拆开包装并退货,测评结果显示,京东、苏宁表现较好,退还提示明显、流程简单、退款效率较高,而1号店在退货政策执行上表现比较差,经记者据理力争后才达成退货

可见,无理由退货流程的设置和执行力,不仅可以避免繁琐的申请流程,彰显不同电商的人性化,也能让“无理由退货”权利的行使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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