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宣布将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的同时,针对小排量节约能源车辆的车船税优惠政策也已出炉。
根据三部门下发的通知内容显示,1.6升以下(含1.6升)排量的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新规明确提出,节约能源乘用车应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
按照北京市现行的车船税标准,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20元。
就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宣布将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的同时,针对小排量节约能源车辆的车船税优惠政策也已出炉。
根据三部门下发的通知内容显示,1.6升以下(含1.6升)排量的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新规明确提出,节约能源乘用车应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
按照北京市现行的车船税标准,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