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费调整:小车最高降1/3
  • 小路
  • 2015年06月12日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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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管理部门近日宣布,因为广东将在月底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所以需要对现有的高速收费标准做出调整,统一为全国标准

整体来看,经过此次调费之后,不同种类车型的收费标准上有升也有降,车头小于1.3米,且大于等于8座的车辆通行费会涨价;车头高度大于1.3米,且小于7座的车辆通行费则会降价1/3左右

广东高速费调整:小车最高降1/3

具体来看: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不过,为了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对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货车方面,当前广东高速公路货车实施的是 “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

调整后,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模式是指对载货类机动车辆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规定的(吨 公里)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

届时,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 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 公里。

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按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来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经抽取样本测算,一、四、五类车分别上升3.3%、15.7%、12.1%,二、三类车则分别下降11.4%、10.8%,收费水平总体下降1.7%。

为尽可能实现收费政策的平稳过渡,还将加大对10吨至40吨正常装载的优惠力度,以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

广东高速费调整:小车最高降1/3 广东省现行高速公路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

广东高速费调整:小车最高降1/3 交通运输部JT/T489-2003《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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