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限额5000”调查集体失踪 网友:央行民调
  • 上方文Q
  • 2015年08月02日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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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对非绝对安全环境下的网络支付账户提出1000元、5000元的限额要求。这也意味着,普通用户未来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在网上进行消费时,将受到金额限制。

虽然,央行随后辟谣称,超出第三方支付每日上限5000元之后,网民依然可以使用“网银”来支付超出部分,但显然这会带来极大的不便。

“网购限额5000”调查集体被删 网友:央行民调

《意见稿》出台后,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大多数网友持否定态度,很多网站也发起了相应的调查专题,征集网友看法,不过很快,诸如新浪等多个门户的“网购五千限额”调查页面疑似“被删除”。

“网购限额5000”调查集体被删 网友:央行民调

某官方微信号还能看到一组数据调查,其中“是否同意支付账号每天限额5000元”的问题,有87%的网友投反对票,而对于“快捷支付200元封顶你同意吗?”的问题,不同意比例高达89%。

“网购限额5000”调查集体被删 网友:央行民调

在各大门户新闻评论区也可以发现,类似“限制第三方支付等于阻碍创新!”之类的都被网友顶+赞。还有网友调侃,如果5000元限购真实施的话,估计全国人民都会哭晕在厕所里。

更有网友呼吁,央行应该在自己的官网上进行调查。

互联网金融行业普遍认为,从2000年出现第一家网络支付企业算起,网络支付经过了15年的发展和考验,已经达到了全球Visa的规模,这时夸大风险、出台这样的政策确实有开倒车的嫌疑,且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有重大负面影响。

著名互联网金融观察人士马继华认为,央行其实并未堵死网购之路,只是设了路障,超过限额的消费只能通过传统网银完成,因为网银没有设限。如此来看,央行一方面是对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存疑,另一方面也对网上银行充满偏爱,而且是溺爱。

央行也有自己的理由。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

另外,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不超过10万元。

由此,央行得出结论,即便给第三方支付设定1000元或5000元的支付限额,也不会影响网络购物。

不过,这样的分析和假定都存在漏洞。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至今还处在高速成长期,2014年中国网购用户已超过4.3亿人,预计2015年国内网购网民将突破5亿人。

即便按照央行的算法,限额规定仅仅会影响19.88%的(超过5000元)用户,那也将是1亿人,怎么说“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

更何况,这占总体20%左右的一亿人正是中国互联网使用的核心人群,可能占据网络经济贡献的80%甚至更多。这部分人的使用受限,也就等于阻断了中国互联网经济的核心群体的网络应用。

马继华认为,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尚存在很多不足,确实需要加强监管进行规范,从而防范风险使其健康发展,可对于已经正常存在了十数年且基本成熟的第三方网络支付进行逆潮流的政策限制,确实有开历史倒车之感,央妈也难逃存私心保护传统银行亲儿子的嫌疑

而且,互联网支付是整个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支撑,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整个互联网经济的连锁反应。假如这样的方案得到实施,会是对当前发展的如火如荼的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当头一棒,而不是仅仅局限于金融领域,甚至会让中国的互联网发展一蹶不振。

当然了,这一切仅仅是征求意见稿,从善如流,还有改错的机会。只是,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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