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莫:“我要宰了Google”
  • 且听枫吟/zhengogo
  • 2005年09月04日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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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软和Google关于李开复一案的司法拉锯战中,一些法庭陈述逐渐揭露出两家公司积怨已久,如今得到了总爆发。

微软前雇员Mark Lucovsky在证词中描述他十个月前面见微软总裁巴勒莫,打算辞职去为Google工作,巴勒莫勃然大怒,抓起自己的椅子扔出办公室,“我要给那小子送终!以前我这么干过,我会再干一次”,那小子指的是Google的CEO Eric Schmidt,他曾是Sun和Novell的高层人士,后两者与微软积怨甚深。

根据Lucovsky的证词,巴勒莫当场发誓:“我要宰了Google”。

在法庭答辩中,巴勒莫指责Lucovsky的证词是“夸大其词”;自己“对Lucovsky的离去深感失望,力促他回心转意,但他关于这场谈话的描述是不准确的”。Google提交Lucovsky证词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微软针对Google提起法律诉讼纯粹是出于恶意的报复,这份证词只是所有证据中的一件。

微软在这场官司的第一回合暂时取得了胜利,华盛顿州国王郡的高等法院法官Steven Gonzalez签署命令,禁止李开复赴Google履新。微软会在下周二向法庭申请延长此禁令至明年一月,那时法院将开庭审理此官司。

为了加强申请力度,微软试图证明Google雇佣李开复主要是因为他知晓许多微软在中国拓展业务的内幕,微软声称李在去Google上任前一个月,曾交给Google一些关于微软在华策略的机密文档,而Google反驳说李递交的所有材料以前都曾公开过。

微软还向法庭提交了一封电子邮件,邮件的发信人是Google负责业务拓展的主管Jonathan Rosenberg,微软认为此信的内容可以证明Google雇佣李开复不仅仅是为了在华开展业务,还应该有其它目的。信里写道:“我们应该排除万难,像狼一样缠着他(指李开复)”,“他是个关键人物,在各方面都会对我们有好处,不仅仅是在中国”。

根据微软的说法,在离开微软前,李开复就已经在帮助Google规划在华战略了,包括为新公司的办公场所选址。微软还宣称,李前瞻性地与Google签订了一份价值1000万美元的雇佣合同,合同金额之大连Google自己都称其为“前所未有”。

Google付给李开复250万美元的签字费,许诺一年后再付150万;外加250万的年薪和一万股Google的股票期权;如果他的任期能满四年,还可以再拿两万股(以当前股价计算,约合580万美元)。

此外,李还要求,如果微软对他采取法律行动,Google将负责所有的官司费用——这个提议确实深具前瞻性。

巴勒莫:“我要宰了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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