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报道称,《广州市公园条例》(下称《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条例》对公众关注的公园噪音、宠物进园、园区食肆等等作出了明确规定,10月1日起逐步实施。例如噪音防控方面,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目前已经在越秀公园东区设置了噪音测试仪,未来将在各大公园开展噪音监测,而这项工作,需要“广场大妈”们多多配合和支持啦。
新规要点
1、随意放生将被罚款
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放生动物或者移植园外植物,违者将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部分公园对宠物狗说“不”
《条例》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动物园禁止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进入,但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违反规定的市民,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带其他宠物进入宠物禁入的公园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广场舞音量超过限值 携带音响器材者挨罚
违反规定的音量限值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属于集体活动的,对活动的组织者或者乐器、音响器材的携带者,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属于个人活动的,对个人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13:00-15:00 22:00-次日8:00声音太大也要罚
每日13时至15时和22时至次日8时,在公园内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属于集体活动的,对活动的组织者或者乐器、音响器材的携带者,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属于个人活动的,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