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下载Kuro(酷乐)在台湾遭判侵权
  • Mars
  • 2005年09月12日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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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台湾的消息,Kuro(酷乐)飞行网9日经台北市地方法院宣判侵犯著作权,应赔偿新台币300万元。

台湾音乐著作权团体IFPI(国际唱片业交流基金会)在2003年十二月控告P2P下载平台业者Kuro飞行网一案,今日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判定飞行网侵害著作权成立,应交罚金新台币300万元。该案中,同时宣判的还有一陈姓会员因连续擅自以重制方法侵害他人著作权,被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得易科罚金(台湾地方法案),缓刑三年。

该判决中指出,遭起诉之陈姓会员系利用飞行网之软件平台,提供多达九百多首未经授权之享有著作权音乐档案供其它会员下载,此擅自下载重制行为,以违反台湾地方著作权法规定。

而飞行网则为招揽会员加入以赚取会费,因而不断刊登可利用Kuro软件下载数十万首最新流行新歌等类似内容为广告,故遭判定该公司对于其会员透过该软件平台服务进行大量违法下载、交换、重制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行为知情。

对此一判决结果IFPI表示将再提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5亿新台币;飞行网也表示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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