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20号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这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有两个。首先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11月20日起,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也就是每立方米降低0.7元。
化肥用气继续维持现行优惠政策,价格水平不变。
其次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将目前实行的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另外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2016年11月20日起才允许上浮。这意味着价格管制进一步放宽,价格弹性进一步增加。
通知还要求,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