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十多年前,相信很多经历过那个年代的小伙伴都会有印象。那个年代流行音乐在学生中可以说是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然而那时候根本就没有智能手机这样的设备。因此,如果想要听歌的话,只能通过购买磁带或光盘用随身听播放。
因此,那个时候衡量一个歌手是否成功的标准,往往是看他能够卖出多少张专辑。而在后来,这种销售模式渐渐失去了市场。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最根本原因,是因为盗版情况在网络上的不断流行。
这种盗版的情况不仅仅是实体上的,一般在正版光盘和磁带卖数十元的情况下,盗版的只需要几块钱就能买到。这还不算什么,当时在网络上下载东西几乎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既然不用花钱就能够听到与专辑里相同的音乐,那么谁还会花钱去购买呢?难道真的是为了情怀吗。
当然,也有些人会为了情怀购买专辑以留作自己青春的纪念。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情怀是不值钱的东西。因此,德国提出通过法律手段来帮助各大音乐公司解决盗版问题。即让宽带供应商对盗版的现象负起一定的责任,毕竟宽带供应商目前所需要做的只有提供网络和收取费用,这钱看上去非常好赚。因此,他们有义务对自己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监管,以保证所有用户的利益。
这一提议得到了包括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等多家影视公司的响应,他们希望通过与各大电信运营商进行合作,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顺利的话,将在明年开始由德国电信发起对于网络盗版现象最有力度的一次打击行动。
文章出处:威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