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根本不存在取消晚婚假问题
  • 万南
  • 2015年12月28日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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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新网引述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的华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

但报道同时指出,凡是符合生育规定的,无论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奖励

央视新闻据此采访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他表示,晚婚属婚姻法范畴,婚姻法第六条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目前还不存在取消晚婚假问题

专家解释,晚婚和晚育,二者虽有关系,却不是一码事。计生法新条文只提了延长生育假,并没提婚姻假的问题,这也是明确了法律本身的职责,各司其职。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修法后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初婚年龄约25岁,初育年龄约26岁。

另外,晚婚休多少天假 各地规定不一样。现行《婚姻法》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晚婚有多少天假期。具体休多长,需要各地出台相关规定,时间也不一。比如北京上海,晚婚假就是7天,加上正常的婚假3天,一共是10天。而安徽,正常婚假三天,如果是晚婚再延长20天,一共为23天。

专家:根本不存在取消晚婚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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