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协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改委制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引起巨大争议。
“办法”规定,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最终回收的转让收入与退出前累计投入该企业的投资额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给予以一定比例的财务补偿。
据报道,今天,上海市市长杨雄在上海市人民政府记者招待会上对此作出了回应,称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策,防止套现和弄虚作假,进一步做好核实、监管、公开,促进天使投资健康发展。
杨雄说,最近大家对上海促进天使投资和创业创新的政策比较关注,有很多议论,实际上上海2006年已经出台了类似政策,这次是对以往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一些调整。世界各国和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对天使投资和初创企业都有各种扶持政策。
杨雄表示:“总的来看,上海的天使投资发展还比较欠缺,我们希望通过扶持天使投资,进一步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这次大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对我们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起到了帮助作用。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策,防止套现和弄虚作假,在核实上、监管上、公开上,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使这项政策能真正扶持天使投资、初创型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