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今天公布了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核的第四季度业绩报告。
整个第四季度,腾讯总收入为人民币304.41亿元(46.8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
经营盈利为人民币108.88亿元 (16.7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经营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35%升至36%。
期内盈利为人民币71.98亿元(11.0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净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28%降至24%。
腾讯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71.64亿元(11.0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769元,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0.759元。
按非通用会计准则(撇除股份酬金、来自投资公司的(收益)/ 亏损净额、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拨备):
经营盈利为人民币115.33亿元(17.7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经营利润率为38%,与去年同期持平。
期内盈利为人民币90.17亿元(13.8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净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34%降至30%。
腾讯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89.53亿元(13.7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961元,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0.949元。
腾讯在报告中指出,第四季度的“财源”主要来自包括QQ会员、网络游戏在内的增值服务和网络广告。
其中,腾讯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5%至2015年第四季的人民币230.68亿元。网络游戏收入同比增长33%至人民币159.71亿元。该项增加主要受益于智能手机游戏组合扩大的带动;同时,主要PC端游及于2015年推出的新PC端游表现良好,有助推动增长。
数字内容订购服务和QQ会员带来的订购收入的增长和虚拟道具销售收入的增长也推动社交网络收入同比增长37%至人民币70.97亿元。
腾讯网络广告方面,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8%至2015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57.33亿元。
效果广告收入同比增长157%至人民币29.16亿元,主要反映了QQ空间手机版、微信公众账号广告,以及新推出的微信朋友圈广告服务收入的增加。
品牌展示广告收入同比增长89%至人民币28.17亿元,主要反映了来自腾讯视频和腾讯新闻等平台移动侧的贡献增加。
与此同时,腾讯还发布了经审核的全年综合业绩,概况如下:
整个2015年,腾讯总收入为人民币1028.63亿元(158.4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
经营盈利为人民币406.27亿元 (62.5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经营利润率为39%,与去年同期持平。
年度盈利为人民币291.08亿元(44.8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净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30%降至28%。
腾讯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288.06亿元(44.3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3.097元,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3.055元。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47港元(2014年:0.36 港元)。此建议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按非通用会计准则 (撇除股份酬金、来自投资公司的(收益)/ 亏损净额、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拨备):
经营盈利为人民币417.64亿元(64.3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经营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39%升至41%。
年度盈利为人民币328.52亿元(50.5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净利润率为32%,与去年同期持平。
腾讯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324.10亿元(49.9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3.485元,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3.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