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获悉,广电总局今日发布通知,要求电视剧拍摄必须说明思想内涵。
广电总局要求,电视剧创作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提升作品思想价值和文化内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剧目的1500-2000字剧情梗概,须对思想内涵作出概括说明。
此外,通知还表示,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阶段不再受理剧名变更申请。
广电总局表示,备案公示审核是严肃的电视剧拍摄制作管理环节,经过备案审核公示的剧名,不宜随意变更。
为促进制作机构严肃创作态度,强化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意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阶段不得进行剧名变更。
如确有需要变更剧名的,须在完成片审查环节,经省局或总局完成内容审查后,在确保导向正确、内容与片名一致的前提下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以下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