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女主播们的收入也是节节高升,而这些钱多来自粉丝的打赏。更有痴迷者不惜违法来讨好自己的女主播。
国内媒体报道,21岁男子周某为取悦网络女主播,竟采用将老板微信账号内款项转入自己账号的方式,共计窃得数十万巨款。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河南籍男子周某来到吴江打工后,在该区盛泽镇一家网店担任客服,负责改价和配货等工作。网店老板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用于收付货款。一次偶然机会,周某意外获得账号密码。
在此后的近5个月间,周某多次使用这一微信账号向自己账号内转款,每次从几百元到1万元不等。
今年4月,老板发现账户内款项明显减少,调查发现有不少笔转入周某账户的记录。周某见事情败露,承认盗窃老板账户内款项的事实。经核查,周某共计转款达424834.79元。
对于这些钱款的去向,周某交待除用于吃喝玩乐外,一大半用于打赏网络女主播来满足自己在网络世界中的虚荣心,42万余元已经基本挥霍一空。
目前,周某已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8日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