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各地相继出台新证,约束网约车市场,而拼车/顺风车也要收紧了。
据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与深圳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私人小客车每天提供的合乘出行不得超过三次。
相比之下,目前不少地方都规定每天只能提供两次合乘出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
费用方面,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并发布当次出行分摊总费用。分摊总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可以在整个深圳市运营的出租车)里程续租价的50%。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总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据介绍,根据国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定位,按照“鼓励并规范其发展”的思路,《征求意见稿》厘清了非法营运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明确合乘平台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应遵守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