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车总动员》告赢《汽车人总动员》:获赔135万
  • 上方文Q
  • 2016年12月29日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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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国产动画片《汽车人总动员》上映,旋即引发巨大争议,因为它明显抄袭了迪士尼、皮克斯的《赛车总动员》系列,从名称到动画形象再到宣传海报都赤裸裸地模仿。

迪士尼公司、皮克斯很快降该片制作方厦门蓝火焰影视动漫有限公司、发行方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起诉至法院。 

《赛车总动员》告赢《汽车人总动员》:获赔135万

12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基点公司对其中的8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公司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35万余元,合计赔偿135万元。

法院尤其指出,《汽车人总动员》的电影海报中,“人”字被轮胎遮挡,电影名称的视觉效果变成了《汽车总动员》,与《赛车总动员》仅一字之差,容易产生误认,这种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

《赛车总动员》告赢《汽车人总动员》:获赔1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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