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女子诉淘宝十倍赔偿230万
  • 随心
  • 2017年05月26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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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淘宝买了23万元的白酒,因为商家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便将商家及淘宝诉至法院,索赔十倍赔偿,共计230余万元。

据海淀法院通报,2017年3月24日,原告王女士购买了被告一邢某在淘宝网店铺销售的“52度泸州老窖酒国窖1573浓香型白酒500ml整箱6瓶装”355箱,共计支付货款230750元。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女子诉淘宝十倍赔偿230万

但被告一在收到货款后当日告知原告“没有这么多货了”。被告二淘宝网也告知原告“卖家表示自己是新店,暂时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王女士认为,被告一因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应当承担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被告二在被告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准许被告一在其平台上销售涉案商品,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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