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2.5亿元财产:法院已批准执行
  • 万南
  • 2017年08月01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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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乐视员工吐槽建行将其信用卡额度降为1元,引发圈内热议,后来建行回应称,95%已经恢复,至于原因则是风控系统过于灵敏所致。

现在看来,建行和乐视的纠纷并没结束。

今天,中国裁判文书网今日公布了两份裁定文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网、贾跃亭、乐视控股、贾跃民共计价值人民币2.5亿元的财产。

而且,建行该申请已获得法院准许。

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2.5亿元财产:法院已批准执行

详情:

第一份裁定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贾跃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二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200507500元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贾跃亭的财产,限额人民币2005075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第二份裁定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贾跃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四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50181250元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贾跃民的财产,限额人民币5018125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建行冻结乐视网及贾跃亭共2.5亿元财产:法院已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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