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当下,日常生活中多多稍稍都会接触到一些辐射性射线。比如,安检仪器辐射、医用X射线等等,这些射线对人体是否有危害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近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并发布了新版《射线装置分类》,对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射线装置分类》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其中,Ⅰ类射线装置事故时短时间照射可以使受到照射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其安全与防护要求高;
Ⅱ类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到照射的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其安全与防护要求较高;
Ⅲ类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使受到照射的人员产生放射损伤,其安全与防护要求相对简单。
据了解,属于Ⅲ类的射线装置包括: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人体安全检查用X射线装置;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口腔(牙科)X 射线装置;X射线衍射仪;放射治疗模拟定位装置;X射线荧光仪;X射线血液辐照仪;其他各类射线检测装置(测厚、称重、测孔径、测密度等);离子注(植)入装置;兽用X 射线装置;电子束焊机等。
此次出台的《分类》进一步明确了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有利于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射线装置,破除相关谣言,消除不必要的恐慌。
据悉,《分类》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