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废除信用卡“霸王条款”:支持余额计息
  • 上方文Q
  • 2018年06月11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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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而说到恨,恐怕不少人都中过招:刷了1000元,即便偿还了999元,银行也会按照全部的1000元而不是剩余的1元来计息!

现在国家终于准备出手整治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在信用卡逾期计息方面支持按照余额计息。

最高法要废除信用卡“霸王条款”:支持余额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是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90%,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法律人士解读,这些规定可以理解为,最高法将从法律层面上不再支持银行关于信用卡透支逾期就必须“全额计息”的现行规定。

这份征求意见稿如果得以实施,对于广大“卡奴”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利好消息,再也不用担心被银行挖坑,而且对于推广信用卡也有积极的意义。

另外关于过高利息、复利、违约金的调整,征求意见稿提出,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支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支付分期付款手续费、违约金等的,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的数额,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数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数额,持卡人自愿支付后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要废除信用卡“霸王条款”:支持余额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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